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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新动态:公主法典_公主法典有多少个人物
来源:科学教育网      时间:2023-07-02 15:03:31

有 关于公主法典_公主法典有多少个人物方面的知识,小编在此整里出来,给大家作为参考,下面就详细的介绍一下关于公主法典_公主法典有多少个人物的相关内容。

拉萨布达拉宫藏 |松赞干布鎏金铜像


【资料图】

13—14世纪

通高46.5、底宽30厘米

松赞干布(?-650年),吐蕃王朝的缔造者。他统一了青藏高原,定都拉萨,结束了小邦林立的动荡局面,还颁布了法典、创造了文字,并先后与尼泊尔的墀(chí)尊公主和唐朝的文成公主联姻。因为二位公主均笃信佛教,都曾携带佛像、佛经和僧人入藏,在松赞干布的弘扬下,佛教在西藏开始广泛传播。因此,人们奉松赞干布为观音菩萨化身,佛教最早的引入者,他的塑像上一定会有一尊无量光佛,同时把墀尊公主和文成公主分别视为陪伴观音的绿度母和白度母。至今,在民间仍流传着他们三人弘传佛法的佳话。 #西藏##佛像##佛教##文物#

不可小觑的女皇——叶卡特琳娜二世

她原名索菲亚,1729年5月2日出生于德国普鲁士东北部,父亲为亲王,普鲁士军队陆军少将,母亲为公主,家庭有承袭瑞典王位的可能。7岁时,得了胸膜炎,脊柱严重弯曲,11岁矫正成功。她不喜欢女孩子游戏方式,喜欢男孩子的剧烈游戏,善当孩子们的首领,从小不被母亲待见。10岁时看上了可能继承瑞典或者俄国王位的表哥,她为了取悦女皇,半夜学习俄语,得急性肺炎,接受放血疗法,27天放血16次,最终恢复健康。

1744年女皇为其举行了皈依东正教仪式,改名叶卡特琳娜,成为彼得大公的未婚妻,1745年成婚。婚后,因大公性格脾气和生理缺陷等问题,夫妻关系紧张,她做了8年童贞夫人,后与宫廷侍卫等多人保持情人关系。

1761年女皇去世,彼得继位,称彼得三世,但他推翻了一系列政策,引起各阶层不满。1762年,叶卡特琳娜发动政变,大主教宣布她为女沙皇,7月6日宣布彼得退位,当晚彼得暴死。她保留了伊丽莎白女皇和彼得三世时代的大臣,9月22日加冕,处死了彼得大帝哥哥的后代伊凡六世。

她每天工作12-14小时,执政34年,结交了伏尔泰,狄德罗等启蒙大师,拟定了新法典《指导书》,改革教育,司法,行政,发展经济,农业。她赋予贵族特权,强化了农奴制,血腥镇压起义,进行了3次瓜分波兰,2次俄土战争,1次俄瑞战争,扩张了63万平方公里领土,夺得了黑海出海口。

1796年11月26日,因脑出血去世。她的统治时代,被俄国的贵族称为“帝国的黄金时代”,是18世纪欧洲著名的“开明君主”之一,享有“叶卡特琳娜大帝”的美誉!

#律师来帮忙#

16岁女生下药后遭43人车轮式凌辱,生父却与凶手签私了协议,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这是一群富家纨绔子弟,仗着家里有权有势,以未成年少女为凌辱侵害的恶性暴力犯罪,基本案情整理如下:

据悉,受害人姓名:韩公主,女,案发时16岁,为某中学初二女生,长相甜美,勤奋好学。

但是,她的家庭环境却显得有些悲催,父母离异多年,母亲改嫁后一走了之,父亲整天喝得烂醉不务正业。她只能一边上学,一边利用课后在一个小餐馆打工赚取生活费。

为了避免流落街头,她寄住在闺蜜家的一个小房间里,因此埋下了祸根……

案发当晚10时许,韩公主拖着疲惫的身体打开屋门,被眼前的一幕吓到了。

只见,她的闺蜜被43个青春期小伙子围在中间,衣不遮体。

她下意识准备报警,却被两个男孩夺走了电话。

危急之下,她的闺蜜哀求她喝一杯酒,这样他们就会住手了。

善良的涉世太浅的韩公主并未多想,一楼喝干杯子里的酒。因为酒里下了迷药,没过几分钟,她感觉浑身发烫,酸软无力地倒在客厅地毯上。

几个小时过后,她渐渐有个模糊意识,却感到下身发出剧烈的疼痛。

她趴在地毯上,任由43个禽兽凌辱,却毫无反抗之力。此时,她的闺蜜却不知所踪。

直到第二天天亮,43个犯罪嫌疑人玩累了,便扬长而去。韩公主遭遇车轮式凌辱,身心遭到严重创伤。

一瘸一拐地前去报警,可警方立案后便没了下文。韩公主整日以泪洗面,突然有一天她的生父醉醺醺地来了。

逼着她在一份赔偿高达几十万的私了协议上签字,此事便就此做罢,当没发生过。

韩公主也知道43个嫌犯非富即贵,警方对他们也忌惮三分,她该不该签字呢?

自此,很多人会有个疑问,如此严重的暴力犯罪,私了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能据此免除凶手的刑事责任呢?

一、强奸罪是侵害女性的暴力犯罪,不能以私下交易的方式免除刑责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强奸罪属于公诉案件,需要由检方代替国家行使公诉权,由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并作出有罪或无罪的裁决。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二人以上轮奸的”是从重处罚的情形之一,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具体本案,受害人属于16岁未成年少女,是法律保护的特殊群体。而且,犯罪嫌疑多达43人,轮流对其实施奸污行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简直到了伤天害理的地步,对这群凶残的犯罪嫌疑不严惩如何彰显法律正义呢?

还有受害人的生父居然与凶手签私了协议,获得赔偿来免去凶手的刑事责任,这种做法是严重违法的。

二、该案中私了协议违背法律不具备法律效力,签了也白搭是不是呢?

私了协议本质上是一种契约或合同,合同效力的四种情形是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

合同有效是指满足合同有效条件,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情形;

合同无效是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不会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的情形;

效力待定是指合同的效力还欠缺生效要件的情形;可撤销合同是指存在法定可撤销事由,可以被撤销的情形。

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是有着法律规定的,具体依据如下: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具体到本案,受害人遭受轮奸侵害,犯罪嫌疑人必须承担刑事责任,不能签个私了协议就当没发生过,这种协议本身是违法法律规定,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的,怎么能具有法律效力呢?

最后,希望类似的悲剧不在发生,让未成年少女们在和谐纯净的环境中成长绽放,没有伤害没有暴力,大家赞同么?

河南郑州,一男子婚内出轨,送给情人两套价值310万的房屋。分手后,男子要求返还,情人以自愿赠予拒绝,男子一审败诉。妻子知道后,运用法律智慧成功夺回了房屋。

(案例来源: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男子宋某是郑州市一家科技公司的销售主管,平时工作很忙,经常出差,与各种客户谈合作是他的主要工作任务。

在一次商业洽谈中,宋某认识了女客户刘某,两人相谈甚欢、相见恨晚,互相引为知音。就这样发展着,两人不知不觉跨越了那条本该谨守的界限,成为了地下情人关系。

浓情蜜意、热情似火之时,情到深处的宋某先后给刘某及刘某的父亲各自购买了一套房屋,总价值310万元。

本以为这一辈子终于遇到了心目中的白雪公主,可是相处久了,新鲜感一过,双方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到最后两人无法继续,不得不以分手告终。

既然已经分手了,宋某便要求刘某返还两套房屋的购房款310万,刘某认为房子是宋某自愿赠与,即使现在分手了也无需归还。

多次索要未果后,宋某将刘某告上法庭,可一审法院判定自愿赠与成立,宋某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宋某的妻子孙某知道后,没有和丈夫大吵大闹,而是运用法律的智慧,起诉刘某,最终成功拿回了两套房屋。

(@以讼明法 )

1、为什么一审法院会判宋某败诉呢?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注意!这里的赠与合同有多种表现形式,可以是书面,也可以是口头,亦或者是法定的其他形式。

赠与是双方之间的自愿行为,也是一种无偿行为。受赠人除了要履行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附条件义务外,原则上不用承担其他任何义务。

宋某主动给刘某购买两套房屋,这是双方恋爱在物质上的一种表现形式,属于自愿且无偿。所以一审法院认定自愿赠与成立,宋某败诉!

2、宋某与妻子孙某共同起诉刘某,为什么能成功拿回房屋呢?

《民法典》第1060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1062条和第106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继承、受赠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对于共同财产,夫妻二人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本案中,宋某花310万给情人买房屋,使用的自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他的这种赠与行为没有征得妻子孙某的同意,宋某无权单独处理,因此赠予也是无效。

值得注意的是,刘某需要返还全部购房款或者两套房屋,而非一半!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是享有一半的处理,而是全部处理权。

只有双方的婚姻关系终止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彼此确定各自份额,才有完全的单独处理权利。

3、其实对于这种婚外异性的赠与行为,从严格法律上来说,也会因为违反公序良俗,而被判定赠与无效!

《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赠予本来是一种善意行为,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婚外情的赠与不利于社会风气导向,破坏婚姻和谐,不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4、除此之外,婚外情期间所谓的青春损失费和分手费,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因为这是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不当利益,损失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

还有一种情况是,第三者并不知道自己恋爱、同居对象是已婚状态。虽然她自己也是受害者,但法律明确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使你不知情,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在此基础上所获得的受赠财产,也应该依法返还。

但是如果对方恶意欺骗感情,彼此发生关系或生儿育女,第三受害方可另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以及让对方承担非婚生子的抚养义务。

以案示理,以讼明法;刑一而正百,罪一而慎万。愿大家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法律己行,以法卫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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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宪法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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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头条#

微型小说《雪莲公主》(上篇)

在喜马拉雅山麓下有一个美丽而又古老的王国,这个国家的百姓并不富裕,但生活得很宁静,与世无争。

在一个盛夏的中午,一个贵族家庭的四位姐妹结伴出来郊游,她们来到一个清澈的河边,下到河里嬉笑打闹。

正当她们玩得起劲时,一位英俊少年骑着一匹高大的白马从河边急驰而过,这位少年看到了河中的四位女孩,瞬间被她们的美丽吸引住了,于是勒住马细细观看。

四位女孩发现有人在窥视她们,于是慌忙穿好衣服,羞红了脸。只见那位白马少年朝他们笑了笑,策马而去。

“哇!那位公子长得好帅呀!”不知是哪位姐妹脱口而出。

“说不定那位白马王子会把你给娶了去,哈哈!”四位女孩开心得哈哈大笑。

几天后,这四位姐妹在家中做着针线活,突然听见外面一阵喧闹。这时,一个仆人从外面跑了进来,四姐妹忙问是怎么回事。

仆人高兴地说:“好事啊!当今王子提亲来了,要把你们四姐妹全都娶走。”

四姐妹大惊,慌忙跑出去看,只见提亲队伍很庞大,备了很多礼品,热闹非凡。

四姐妹的父亲是当朝要员,自然高兴得合不拢嘴,于是提亲这门事就这样定了,只是这四位小姐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不知这当朝王子是什么样儿。

等到迎亲那天,四姐妹才发现当朝王子就是河边遇见的那位白马少年,令四位小姐妹兴奋不己。

王子叫辛格,从此四位小姐妹与辛格王子开始了如梦如幻的生活,辛格很宠幸她们,对她们几乎是一视同仁。

翻年到了公元1972年,17岁的辛格王子继承了王位,四位小姐妹全部升格为王后。

四姐妹都成了王后,不过感觉她们再也没那么亲近了,虽说表面上她们之间仍然客客气气,暗地里都在互相较劲,都在争当新国王最喜欢的宠儿。

辛格国王说好的对她们要一碗水端平,一样的宠幸她们,不过辛格更喜欢大王后的美丽端庄,对她的爱会更倾斜一些。

辛格国王经常与大王后在一起,他希望大王后能产下长子,立为储君。

然而三王后捷足先登,率先产下长子,取名凯萨尔王子。按王国的法典,凯萨尔王子被立为储君。

后来辛格国王与大王后产下了一位公主,取名叫索南。索南公主生得乖巧,很受父王的喜受。

眼看索南一天天的长大,出落得婷婷玉立,仿佛像喜马拉雅山上的雪莲,冰清玉洁。

索南公主能歌善舞,经常在父王面前表演舞蹈,让父王高兴。完毕后还扑向父王撒娇,父王抚摸着索南,口中喃喃地说道:“你真是我心中的雪莲公主!”

不久大王后终于为辛格国王产下嫡王子,取名乌金王子。嫡王子长得很帅,很像当年的辛格王子,很受到辛格国王的痛爱,辛格甚至萌生了废长立嫡的想法。

索南公主终于到了求学的年龄,这位冰山上的雪莲,告别了亲爱的母亲,告别了可爱的弟弟乌金王子,告别了尊敬的父王,前往美国留学。

在斯坦福大学的第一天,索南作了自我介绍,她那高原语系的发音,惹来了同学们的哄堂大笑,尤其是那几位黑人肥妹,更是笑得前俯后仰,索南异常尴尬。

之后,索南闷闷地走在回宿舍的路上,突然身后传来了故国的语音:“请问你叫索南吗?”

索南大惊,猛然回头,发现一位儒雅戴着眼镜长得很瘦的男生,能在异国碰到故乡人,索南一阵激动。

“我叫嘎杰,跟你一样,来自那遥远的国度。”那位男生自我介绍,索南点头回应。

“其实我刚来到这里时,也跟你一样,你只要学会这里的语言就行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嘎杰说道。

随后嘎杰向索南讲解了英语的特点和基本的入门知识,索南听得津津有味。

在漫长的求学过程中,索南与嘎杰如影随行,渐浙地坠入爱河。

索南公主显示出了学霸的潜质,先后获得斯坦福大学硕士学位和哈佛大学硕士学位,精通七国语言。

终于要学成归国了,索南向嘎杰表明了公主的身份,希望嘎杰与她一同回国发展。

嘎杰表示很为难,他更希望留在美国谋求发展,不想回国去攀附王室。但是经受不住索南的软磨硬泡,更舍不得索南的美貌和那份感情,嘎杰答应了。

索南和嘎杰回到了祖国,当索南宣布要和嘎杰完婚时,顿时整个王室像炸了锅似的,全都一致反对,他们决不允许高贵的公主下嫁给一个庶民。

这时,辛格国王支持了女儿的决定,并主持了他们的婚礼大典。在婚礼上,那些王公贵族们满脸的不屑,叽讽之词不绝于耳,嘎杰默默地承受了这一切。

之后索南负责国家法律方面的工作,嘎杰则在财政部任职。

斗转星移,索南己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其实他们一家过得并不快乐,整个王室并不认可这个家庭,总是在伺机拆散他们。

一天,父王把索南召了去,父王对女儿说:“我有一桩心病,希望你能支持我。”

索南一怔!

(故事为虚构)

俺们巴比伦是你站在第三层,她在第五层的存在

你以为她是一部书穿人的沙雕玛丽苏电视剧,结果她是合理化的古巴比伦平行世界故事

慕容杰伦是汉谟拉比,古巴比伦王

欧阳文山是基恩,战败的俘虏

九天龙女是赫梯公主,被交易的人质

不是挚友而是背叛

没有盲目追随的爱情只有血海深仇的敌对

被父亲当作杀戮利刃的杂种变成爱人心中无所不能的王子殿下

背负族人和苍生的俘虏成为富可敌国沉迷于爱和自由的王子挚友

被自己国家用来交易的不详公主可以是某个人心中最珍贵的天女

不仅是慕容杰伦的到来治愈了二十四岁被霸凌阴影笼罩的陈美如

也是十二岁的陈美如的一次意外让这三位从没有体会过爱的人被真真爱过

在这个故事里

汉谟拉比法典源于少女史官的祈祷

诞生于十二岁少女相信的爱与奇迹

清朝时期,两个10岁左右的孩子,在家人的操办下举行隆重的婚礼。两人脸上都还稚气未脱,小小年纪,又如何懂得男女之事、经营婚姻与家庭呢?

据史料记载,清朝官方有明确规定,男方年满16岁,女方年满14岁才可以结婚,禁止过早结婚。然而事实上,当时很多男女结婚的年龄要小得多,十一二岁就结婚的很多。

既然这么小的年纪就结婚,家长操办是少不了的。俗话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孩子是没有权利决定自己什么时候结婚、和谁结婚的。所有的结婚流程,父母一手操办。

清朝时期,早婚早育的现象很普遍。民间如此,就连宫廷之中,早婚现象也很常见,皇帝、皇子、公主结婚都很早。

比如,努尔哈赤的大妃阿巴亥12岁嫁给清太祖努尔哈赤;孝庄太后13岁嫁给皇太极;康熙11岁娶了12岁的荣寿公主;顺治皇帝13岁大婚娶皇后;雍正皇帝13岁娶了嫡福晋乌喇那拉氏。

不过,这样的早婚其实是有弊端的,尤其是对子女不利。十一二岁的年纪,身体尚在发育,还未成熟,他们生出的孩子当然也不会健康。比如,康熙的前四个儿子,都在很小的年纪夭折了。

到了民国时期,随着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不断提高,早婚的社会危害越来越被各界重视。废除早婚早育的呼声越来越高。

综上所述,从科学上讲,少年时期,是身体发育和学习能力的黄金时期,过早结婚生子,极易浪费精力,影响实践和锻炼。只有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新实施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我要上微头条# #老照片# #清朝#

“开除就开除,我就不给怎么了?”近日,江西赣州某工厂内一名员工与4名保安发生口角,员工有推搡保安的行为,后四名保安直接将该员工按在绿化带进行殴打。当地警方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目前,涉事保安已经被开除。(来源:八斗、城事快报)

1、从视频中这名员工的话来看,保安应该是让员工出示什么证件,但员工拒绝了,并说了“开除就开除,我就不给怎么了。”显然员工是不想配合保安的检查。

但即便员工不配合检查,保安也不能这样打人。员工不配合检查,违反了厂规厂纪,保安可以向领导反映,由公司的规章或者员工手册来作出处罚。

保安打人一时爽,但后果却非常严重。这不,涉事保安都被开除了。

2、四名保安围殴一名员工,这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上述违法犯罪中的违法是指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犯罪是指违反了《刑法》的相关规定。

本案中,四名保安围殴一名员工,如果未造成员工轻伤伤害的,则应给予治安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应处10~15日治安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

如果造成员工轻伤以上伤害的,则应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对四名保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由于四名保安共同实施了暴力殴打行为,那他们四人就属于共犯,应受到相同的处罚。

3、有人说,他们的行为应该属于寻衅滋事。

可我不这么认为。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最重要的判断标准是“无事生非”。如果这起殴打事件发生是事出有因的,或者被害人有过错的,则不能认定为寻衅滋事。

本案中,从员工的言行来看,应该属于挑事方,而且员工还先动手进行了推搡,故很难认定四名保安围殴员工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

4、四名保安对员工所造成的伤害应先由公司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公司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应由公司先行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员工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公司可以在承担完侵权责任后向涉事员工追偿。

此时,公司应当赔偿该员工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那事后公司应如何追偿呢?

公司可以从四名保安每个月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但扣除的金额数不得超过月收入的20%。如果员工被公司开除,公司可以要求员工提前一次性补齐赔偿金额。

四名保安围殴员工的行为如果违反了厂规厂纪或者构成犯罪,那么公司即便强制开除他们,也不用支付赔偿金或者补偿金。

5、这名员工受伤是否能认定工伤?

我认为可以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时,遭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本案中,员工在公司区域内走路去上班,是为了履行工作职责所做的预备工作。员工在这期间被保安围殴,完全符合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条件。因此,我认为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或者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

6、这四名保安太冲动了,既然都已经录像录下来了,就将录像交给公司领导呗。想必领导看到该员工不遵守厂规厂纪,也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甚至扣掉部分绩效工资做处罚。何必动手断送自己的前程?真的是太不值得了。

你们对此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

1748年,乾隆早朝时发现几个大臣剃了头发,怒吼道:“你们太不尊重皇后了!”那几人立刻跪地求饶,依然没逃脱罢官问罪的命运。

满族有个旧俗,遇到皇帝皇后的丧事,大臣们100天内不得剃发,以此表示自己沉浸在悲伤之中,没有心情打理仪表。

由于这个习俗没有被法典收录,人们就慢慢淡忘了它。13年前,雍正去世,好些大臣在百日之内剃了发,并没有受到惩罚。

所以,这次乾隆的富察皇后去世,有的大臣正常地剃了发。不料,乾隆勃然大怒,认为那些人不敬皇后,狠狠地处罚了他们。

十几年前生父去世都没追究,为什么这次要追究呢?因为对乾隆来说,富察皇后太重要了。

富察皇后来自满洲镶黄旗,受过良好的教育,是一个典型的名门淑女。16岁时,被雍正许配给了还是皇子的乾隆。

婚后,二人琴瑟和鸣,感情甚笃。

乾隆登基后,将紫禁城的长春 宫、圆明园的长春仙观赐给了皇后居住。

而“长春居士”正是乾隆的号,可见,乾隆一定是爱极了富察皇后,才让她入住与自己名号相匹配的地方。

面对乾隆的厚爱,富察皇后也以真心回报。

有一年,乾隆患了疥疮,身体虚弱,大夫说要静养百日。富察皇后怕宫女伺候不周到,就搬到了乾隆寝宫的侧室,亲自照顾。直到百天后,乾隆恢复如初,她才搬回寝宫。

富察皇后对太后更是孝顺至极,请安时遇到太后吃饭,她都亲自伺候,不让宫女们插手。太后生病时,她总是衣不解带地在旁边照顾。因此,太后很喜欢她,乾隆也没有为婆媳问题烦恼过。

这还不算,最让乾隆欣喜的,是富察皇后懂他。

有一年秋天,他带着富察皇后打猎,闲聊时无意中提到,没入关时,祖先们的袖口只能用鹿尾绒毛缘个边做装饰,如今的八旗子弟都是用金银做装饰,很是铺张浪费。

这本是乾隆随意说的几句话,富察皇后却记在了心里。

回宫后,她亲手做了一个鹿尾绒毛缘边的荷包送给乾隆,意思是与他共勉,不忘质朴的美德。乾隆很欣喜,一直把荷包带在身边。

《清史稿》:岁时以鹿羔沴毧制为荷包进上,仿先世关外遗制,示不忘本也。

在其他方面,富察皇后也总能让丈夫满意。

乾隆忙于前朝事务,富察皇后就专心打理后宫,不让他为琐事烦恼。乾隆心情不好时,富察皇后就马上化身解语花,安抚他的情绪。乾隆想要放松时,富察皇后还能翻身上马,陪他在草原上驰骋。

所以,在乾隆眼里,富察皇后不但是妻子,更是精神世界相通的知己,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人。

然而天公不作美,这样完美的女子,却早早地离他而去。

富察皇后总共生了两子两女,活下来的,只有次女固伦和静公主。接连的丧子之痛让她深受打击,心情沉闷的同时身体也逐渐垮下。

乾隆见皇后闷闷不乐,决定趁着东巡的机会带她出去散散心。

出来后,富察皇后的状态确实好了许多,还陪着乾隆和太后登上了泰山山顶。乾隆很高兴,心想带皇后出来是对的。

不过乐极生悲,一行人刚从泰山到济南,富察皇后就感冒了。乾隆本想让她养好病再走,可她怕耽误大家,执意回宫后再调养。

为了减少颠簸,乾隆决定从德州坐船回北京。然而刚上船没多久,太监就慌张地说皇后不舒服,乾隆过去一看,只见富察皇后脸色苍白,浑身冰冷。

他立刻叫来随行的所有大夫,可还是没能留住心爱的妻子。

之后,乾隆陷入了无限的悲痛之中,而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给爱妻办一场隆重的葬礼。

他对富察皇后葬礼的每一个细节都很重视,甚至到了苛刻的程度。

按照规矩,皇后的葬礼上需要用到黄金打造的金册。工部按标准做好金册后,乾隆却觉得“甚属粗陋”,配不上皇后的尊贵,还将相关的大臣全部问罪。

几天后,他又嫌祭礼用的桌子擦得不够光亮,与此事相关的大臣全都被降职。

乾隆的脾气也因富察皇后的离去变得暴躁,剃发本是件小事,可是他却把这个错误无限放大。除了剃发的那几个,还有几十个大臣也因小错误被严惩。

那段时间,乾隆处在巨大的痛苦中,无法控制情绪,惩罚他人成了他释放痛苦的方式。由此可见,富察皇后的离开对他的打击有多大。

为了纪念爱妻,他将长春 宫的陈设原样保留,每年皇后忌日都要进去待上半天,这种做法坚持到了他退位。

他还写了上百首怀念富察皇后的诗,每一首都饱含深情。

乾隆虽然有很多妃子,可是在他心里,恐怕她们加起来也比不过一个富察皇后吧。

“真惋惜!”河南郑州,女大学生乘坐网约车遇车祸身亡!司机无证上路致1死4伤,家属质疑:无证网约车为何能上路营运?

女大学生苏玉玲6月26日,她和朋友在郑州乘坐由高德打车平台派发给“有象约车”的网约车时遭遇车祸不幸身亡。

当得知苏玉玲出事后,她的家人悲痛万分,来到郑州处理后事,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有象约车与高德打车第一时间组成专项工作组,密切配合各方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但遗憾的是肇事方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刘某及其所在公司拒绝履行相关责任。无奈之下苏玉玲的哥哥用妹妹的微博账号发布了一条信息。

哥哥苏玉强称:妹妹这次是来郑州是准备考试,没想到遭遇不测。

事故发生后,交警也对事故责任进行了判定,经核查,苏玉玲所乘坐的网约车是属于没有通过任何安全培训和监管的车辆,司机属于无证上路,与闯红灯的货车司机相撞,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苏玉强在微博发文中质疑:网约车没有证件怎么上路的?还是平台就没有审核?我只想要个说法。

从6月26日发生事故至今,已经过去将近20天时间,苏玉玲还在太平间,重伤的还在重症监护室,事情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对于此事,高德打车平台向记者提供了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的责任书。责任书显示,刘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超过核定的载重量,驾驶车辆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事故中小型轿车正常行驶,驾驶员徐某对此事故无责任。

但因肇事方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刘某及其所在公司拒绝履行相关责任,平台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先行垫付了伤者的医疗救治费用及死者的丧葬费用,并正在推动保险公司进行死者的相关赔偿,保险公司已在加快审批流程,争取早日理赔到位。

针对此事网友众说纷纭。

有的网友表示:我不理解这里边的逻辑:有证无证和正常驾驶被撞的因果关系在哪?开头就说交警判责大货车闯红灯超载打电话造成事故,负全责。网约车司机行驶动作有什么错?该举报给市监局交管所的就举报,该向货车司机索赔的索赔,纠缠什么呢?

还网友表示:你们论单方面对错 ,可曾想过一个青春年貌的女孩儿的家人 ,失去了家人最爱的小公主 。明明没有营运证是错 ,明明货车也是错 ,你们却只针对一方, 去压其他的对错 ,货车 ,网约车 ,都是违规违法操作 ,双方皆应该向受害用户 ,付出代价 ,令此类事情 ,避免出现。

那么就此事而言网约车有没有责任呢?

首先“网约车”平台公司作为客运司机与乘客之外的第三方,提供网络信息匹配服务,促使客运司机和乘客迅速达成客运合意的服务,不是简单的居间服务行为。在此过程中,“网约车”平台不仅提供了信息匹配的服务,而且还参与载客运营中的利益分配。

另外,“网约车”客运司机的注册行为表明,“网约车”对客运司机存在管理行为。因此,从有偿服务和管理的角度来说,“网约车”平台服务公司应当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其次从公平正义的角度来说,“网约车”平台服务公司应当承担责任。“网约车”司机的赔付能力比公司的赔付能力差,若不让“网约车”服务平台公司承担责任可能会出现不能满足受害者的赔付请求,甚至也可能会出现因司机赔付导致贫困的现象。

最后2016年7月27日,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出台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该《办法》于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虽然是部门规章,但为“网约车”的民事纠纷提供解决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或者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外。

但是本事件存在运输合同违约和交通事故侵权同时的情形,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应诉求,也不能针对一个。

那么大货车拒绝赔偿怎么办?

汽车有无年审、保险和刑事责任无关,刑事罪刑法定,只是民事赔偿部分要自己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至于网约车怎么无证经营的还需调查.

#郑州头条#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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